我想咨询一下我组集体山林,在1981年县发有山林证,在2008年林权改革时本组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填与村集体,并且也不是本组群众管护,用什么办法还我组群众山林的合法权益?
2026-01-16 18:2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作为山林的所有者或使用权人,有权要求政府依法保护和管理您的山林。如果您认为山林被非法侵占或者被用于非农建设,您可以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您的山林所有权,并请求恢复原状。 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山林照片、合同书等,以便在申请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明。此外,如果存在争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争取早日解决山林权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