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本人与爱人仅有一套住房被法院贱卖,现要求我们本月27号搬离,我爱人离家长期不归,我与孩子三个无从可去,没有收到安家费可以拒绝搬出吗?盼回复,万分感谢,莫齿难忘
2024-11-29 01:3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配偶离家长期不归,并且您和您的孩子无法自行安排住所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在获得合法裁决后,您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来处理房屋产权转移事宜。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安置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买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安家费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有权向对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