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农村,弟兄三个,房子老大老三个一套,都是父母在时一起盖的,现在父母去世了,父亲去世前把房产公证给老二了,请问一下,老二户口出去三十年了,而且上海,唐山都有楼房,他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吗,我们是农村,现在村里不给房基,在家的哥俩只能把房子给儿子,都没有房子住,我们在家的应不应该要这个房子,
5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财产继承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产已经经过合法公证,并且没有明确禁止继承的话,那么老二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继承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是否有能力处理遗产等。此外,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至于房屋问题,由于您所在地区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建议先解决土地使用权问题后再考虑是否需要房屋。如果您希望保留现有的房屋,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或者与村集体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兄弟商量,共同分担住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