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发的红包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
2019-08-10 13:04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则女方需要返还,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而上述纠纷中,男女之间属于恋爱的关系,男方给女方发的红包以及转账的数字及附言都代表一定祝福或者情侣间相互爱慕、赠与的含义,且并无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明显不符合一般民间借贷特征,所以应认定为赠与,该笔款项女方是不用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