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希玲 吉林通化人,现暂住江苏南通如皋的 于2013年5月23号欠款10000元,直到现在不予偿还,欠款时间已经长达5年,这样我可以起诉,要求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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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述情况符合民间借贷纠纷。关于是否支付利息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利率上限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因此,在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上述利率上限。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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