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二老有一套房子,当年由我们出资购买,是我们的名字,后来转到儿子明下,现儿子结婚,媳妇非要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加吗?媳妇以后有c财产权吗?
2024-10-12 15:02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所有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改变。因此,您和您的妻子共同拥有的房产,即使在离婚后也应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分割。 至于您提到的“媳妇”的说法可能有些混淆,因为在中国法律中,“媳妇”通常指的是已婚女性配偶的名字。如果您是指您的儿媳,则她作为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如果您的儿媳确实希望加入房产的所有权中,那么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首先,明确您和儿媳之间的关系(例如,是否为合法夫妻)。 如果您愿意,您可以将房产过户给您的儿媳,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房产税等税费。 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房产的价值变动情况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与您的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