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中写明的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100万元,担保范围有约定:利息,罚息,律师费等;他项权证上的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债权数额为1300。请问:最后实际产生的债权超过1300后,超出部份是否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019-06-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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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实际产生的债权超过1300后,超出部份不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019-06-26 1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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