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人不符合条件 怎么办

2019-08-31 10: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019-08-31 10:00: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522今日律师解答 49501

相关推荐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保险公司有权利冻结个人财产么 1回答
离婚协议中拆迁安置房给女方,女方可以拿到房子吗 1回答
拆迁办说房产证上没有标清楚份额不给分房子怎么办 1回答
行政拘留会上门抓人吗 1回答
父母离异起诉期间,孩子转学可以吗 1回答
公司欠员工3个月工资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1回答
我跟别人买了款机器,他发的货和发给我的图片不一样,我想退货他们就踢皮球,应为私人购买没开发票,不能投诉,但我有对他们法人的转账记录,我如果要起诉需要怎么走流程,需要什么 1回答
一个人掌控另外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合法吗 1回答
你好 问一下 轿车在我姐名下 ,我可以驾驶嘛? 有驾驶证 没行驶证 ,我姐有驾驶证 行驶证 , 我自己开着车被交警查着 只有驾驶证 这样可以吗? 我可以用我姐的行驶证 我的驾驶证 这样可以吗? 1回答
庭审法院能收取原告的合同原件吗 1回答
天津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1回答
债权人死亡了债务人重新和债权继承人打条子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网络诈骗中间人承担责任吗 1回答
劳动仲裁后多久去法院立案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