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1执2770号执行通知书魏磊:你与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111民督1143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到本院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即案件款7580.29元、执行费5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2022-04-01 18:2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你遇到了暴力催收行为

2022-04-01 18:26: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040今日律师解答 44682

相关推荐
省管理土地耕地得叫什么部门 1回答
我想让我爸妈离婚 1回答
欠贷款被起诉开庭泄及牵连人是不是每人都要出庭 1回答
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1回答
与股东债务欠款已莶名,后癹现有误,是否可再变更? 1回答
第三次吸毒判13天还需要强戒不 1回答
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在统筹区以外未住院的伙食费怎么报销 1回答
没有钱吃饭没有工作可以打12345求助吗 1回答
租房之前对价格满意签合同时不满意可以退定金吗 1回答
报名兼职不去会有什么影响 1回答
小孩在学校被同学弄断腿怎么赔偿 1回答
我的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去办理处咨询工作人员让我自己在手机上下载线上三门峡自己申请,然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 1回答
公司仲裁员工,没有签合同,工作不满一年,请问需要补偿多少 1回答
八十岁老太太,胸椎第十二节压缩性骨折伤残赔偿怎样计算 1回答
轻伤害赔偿付付约金了的在起诉民事诉讼赔偿都有啥危害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