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婚前有十万贷款,家有十五垧土地。还有机械用具。但男方为了不让女方得到家产,就做假证,说婚前有欠款二十万,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还让负责孩子抚养费。想咨询一下作为女方怎样才可以分到部分家产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如没有经济来源还需负责孩子抚养费吗?
2024-11-20 23:28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无论其是否以个人名义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提供的证据证明了该笔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并且已经偿还完毕,那么这笔钱将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支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其抚养权应由父母协商确定,或者法院判决。至于经济支持方面,通常情况下,父母应当按照各自收入的比例来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个人实际收入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