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被人冒充叔叔接走,谁负责任
23天前孩子被冒充的叔叔带走是学校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因此,如果孩子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导致其受到伤害或损失,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果学校未能尽到监管和教育的职责,导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学校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总之,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家长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家长也有权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