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一家管桩公司工作十二年之久,现在因为工作环境原因,导致身体已经垮掉。十年前在公司就职的时候就脑中风。后来治疗好了。最近我父亲跟公司提过因为身体不适,想换个工种。公司没有理会。这次又中风了,身体已经完全垮掉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这次我决定坚决不要我父亲做了。公司有没有赔偿的责任。
14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因此,如果您的父亲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发生脑中风的情况,并且已经被确诊为全身瘫痪,那么他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您父亲提供相应的医疗和康复服务,以及必要的生活照顾和支持。同时,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