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月份在大连机场海关入境时候,被扣了17件从日本带回来的货物,扣完第二天货就被转到缉私局了,我去缉私局做笔录的时候,工作人员诱供我承认我是代购,为了逃税故意不报税,12月16日让我去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没有带我到办公区域办理,给我安排到楼下大厅的接待处,让我在那里签字,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要没收我的所有货物,而且告知书上连公章都没有,我觉得他们这样操作,不合法,属于违规操作,我就没同意签字,他们让我回去考虑三天,三天内可以提出复议听证,劝我不要太找麻烦,以后还会影响我回大连入境,告诉我三天不回来签字,就自动默认我放弃。我到处找地方投诉也没有给受理的
2020-12-22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