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我想问一下十七岁未成年生的孩子。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分开了。已有十多年,分开有六七年了。没办结婚证。分开的时候断好了谁都不打扰谁。现在他来找我说告我。我现在已结婚有了新家庭。他能告我吗?
回答数:858
你好,如果当时没有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话,并不构成任何犯罪,同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双方承担,对方不承担,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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