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她都是再婚,领了结婚证,三个月啦在一起住不过十天,她住她家,我住我家。总用不同的理由拒绝不住在一起,在一起也是分开睡多,这回说要离婚,和我没感情。干脆不联系啦,彩礼钱34000(买了金饰品和貂皮大衣),另有现金20000!我该怎么办,其它我还损失一万多块,她就是一分不给,我该怎么办呢?起诉离婚要回钱可行吗?哎呀呀?
2017-03-03 09:3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