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涉及劳务纠纷。 我们公司试用期三个月,签了一份合同。 转正以后签了一份合同。试用期是2020年4月1日~6月30日。转正合同签署的日期是7月1日~12月31日。现在合同到期了,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公司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并且公司昨天通知我从2月份开始降薪。口头通知并未形成书面文件,我当时也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给的答复是考虑一下下周回复。本人在工作中并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并且在谈话中领导也给出了工作认可的态度。只是单方面因为企业经营困难,单方面给我本人降薪。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21-01-3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