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婆跟我一起有七年了,生下两个男孩大的六岁小的三岁九月一号她一声不响走了。因为她喜欢上了别人五月份她买了飞机票想走后来被我发现吵了一架谁知她死性不改。又走了但我们没有结婚证,是我做的结扎手术,因为我们都是在外面打工我想起诉她孩子一个养一个或者要她出一部分养育费可以找人先代理上诉然后在亲自出庭吗?
2025-11-26 19:2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妻子已经形成了婚姻关系,但是由于你们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并不属于正式的夫妻关系。如果您想要解除与妻子的关系,建议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决。如果您的孩子年龄较小,并且您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 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等。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应当考虑到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于更有效地处理案件。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纷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