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已离婚,我是河南安阳林州市的。我入赘女方家,婚后我上班,赚钱少,结婚时为了凑够彩礼钱向亲戚借钱85000元,婚前口头协议是说3年内可以不用上交给老丈人钱(有人证,没有纸质协议)。当时看过报道,家里亲戚也实际发生过离婚后彩礼追不回来的情况,想着这笔钱的性质不能是彩礼性质,所以由对方提出签一个婚前协议(后附协议图片),现在对方拒绝返还这笔钱,理由为我在他们家的时候没赚到钱,不正干等等,说话很硬气,不行就去告他。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要回来这笔钱。婚前协议签订日期是2016年1月6日,结婚日期是2016年2月16日,离婚日期是2018年2月26日。微信号13613728402
14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婚姻期间确实遇到了经济困难,并且考虑了婚前协议的可能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情况可能属于特殊的家庭关系和法律问题,因此需要更深入地分析和了解。 首先,关于婚前协议的问题,它通常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旨在解决未来的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3年内无需上交老丈人钱”,那么您可以依据该条款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请注意,这仅限于婚前协议中的约定,而并非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您应该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条、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借款的存在和金额。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遵循合法程序和道德准则。避免使用不当手段,如威胁、恐吓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纠纷。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