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六月以前在一家冷冻食品代理商那里工作,因为看不惯老板他们把一些过期和不良商品从新包装再卖,所以选择了离开《我虽然还有工资没拿到,但绝对没有报复心理》我只是这段时间想想这样的商品再卖给消费者,简直就是伤天害理自己心里过不去!但我当时什么也没有拍下来,现在也不知道那些货卖出去了没有,这样我能举报他吗?我有人证,希望能得到你们律师的专业回答
2天前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这些过期或不良的商品被重新包装并再次销售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道德伦理。 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可以保留与该代理商的所有书面协议和交易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等。 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投诉,提供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 如果有目击者看到过此类事件发生,也可以收集他们的证言作为证据。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