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时做生意,借了女方妹妹15000元,没有借据,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两个孩子归男方抚养,欠下的15000由男方还,后来女方以探视为由把孩子带走,不知所踪。现在女方妹妹把男方告到法庭让男方还15000元。这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共同借的钱,当时离婚时协商的就是孩子归男方,钱男方还,现在女方把孩子带走,这钱还是要男方还吗?该怎么处理,法院会怎么判?
回答数:454
如果协议公正过了,你可以起诉女方剥夺你的权利,但债务还是由你来还,建议协商解决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658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85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