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个二手房,当场就和卖家,中介,还有我,三方签了《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上面说如果30日内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要赔付对方该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十违约金。我现在又不想买这房子了,而现在房东的态度是必须按照签的那个合同,否则让我等着掏违约金吧。我该该怎么办,在线等。
15天前首先,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变更合同的原因,并尝试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您仍然坚持不购买此房产,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协商解决。您可以向房东提出书面请求,解释您的立场并寻求妥协的可能性。说明您不愿意遵守原合同条款,但愿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条件或支付相应的补偿。 诉讼途径。如果房东不同意修改合同或者您认为合同条款不公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所需准备的文件。 第三方调解。在房东和您之间引入第三方调解人帮助双方谈判。例如,可以请一位公正中立的房地产专家作为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共识。 退还定金或其他形式的赔偿。如果您决定退出交易,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已经缴纳的定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押金作为对您的补偿。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