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9-11-15 19:4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2019-11-15 19:41: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770今日律师解答 51978

相关推荐
您好,我的狗丢失了,能找回吗 1回答
公司改变工资构成能仲裁吗 1回答
离婚判决和好,可以反悔吗 1回答
交通事故二审开庭被传唤人可以不到场吗 1回答
提问 您好我微信被骗2500元钱,有聊天截图证据,还有款项被他收走的截图,去派出所能立案追回吗?没有他手机号和姓名,只是有微信和微信的号码,和聊天记录和转款截图 1回答
南宁市四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按合同发放工资,合同书是每个月十二号发放,但是没有准时发放过,每次都推迟五六日! 1回答
抢孩子未遂如何量刑???? 1回答
被买家投诉恶意骚扰怎么办 1回答
零月租的卡违法吗?每月去一个微信平台充值,然后给流量违法吗?没有打电话的功能 1回答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样本 1回答
工商之后之后被辞退需要赔偿吗 1回答
我要投诉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1回答
公司交了保险,工伤后还需赔付吗? 1回答
和人合伙给一个公司做了装修,但这个公司现在还有一部分钱没要来,合伙人要起诉 1回答
兄弟一人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