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人合伙开店 我出六万 他俩合起来六万 因为出钱多 我登记的营业执照 现在他们说我是法人 我需要每天都在店里 而且不能有工资 因为是我自己的店 并且如果要找工人 干活工资也要从我的分红中扣 不能从营业额中扣除 我觉得不对 他们说是法律规定 想问下 有这规定吗
2024-10-21 21:46关于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因此,在您和另两人共同经营的商店中,您可以依据您所占的比例来获取相应的收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是主要经营者,也不能单方面决定如何分配收入或支出。例如,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高的工资或其他福利,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与他人协商一致,或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员工的劳动报酬应由企业支付,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扣除。因此,即便您拥有所有权,也必须确保所有雇员的薪酬是从企业的盈利中直接提取。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合伙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商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