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11-23日结婚,老婆1998年01-17由于结婚时没有到年龄就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后感情破裂,2018年正月初四她回去后就不回我家,接好多次了,2018年4-24日她带着她妈还有她大爸和三姑爹一起来我家,把彩礼退给我我家,并要求我写了收据,而且写了保证书,但是保证书只写一份,上面有我们签名而且按了手印,但是只写一份,我只有照片。图片已经上传,现在我经过朋友介绍相亲,想结婚,这种情况算重婚吗?如果算那应该怎么办,如果不算的话,女方在结婚来闹事怎么办?
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等。而您的妻子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而与您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妻子确实是在2018年初离开家并向您退还了彩礼并签署了保证书,但保证书上仅有您的签名和手印,且未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则可能无法视为对您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已退还的彩礼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至于您是否可以再婚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只要您双方同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如果您担心未来的麻烦,建议尽早与当地民政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最后,如果您的妻子再次回到家中并继续纠缠您,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例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