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一年,离婚是协议离婚,我净身出户,协议是,俩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每月男方付女方一千五百元抚养费,代养期间双方都可以看孩子,家里所有债务有男方偿还。律师你好,我现在想咨询,如果我法院起诉要回女孩是否能胜诉
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指导和建议。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前夫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了夫妻关系中的相关事宜,并且明确了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用支付方式等细节。这表明双方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都已达成共识。 其次,在离婚后,一方想要请求变更或解除原协议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支付方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双方协商不成; 子女权益受到损害; 新情况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证明存在确实存在的新情况(如工作变动、经济状况改变等),并且这些变化对子女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同时,还需要考虑协议的公正性,即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 再次,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协议中的抚养权归属或抚养费用支付方式,应该事先了解当地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