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的房子,卖了100万,给女儿购房付首付款,新房是女儿女婿的名字,因为两人共同贷款。这种情况若离婚,如何判财产归属?或是有什么途径可以让父母卖房所得的100万日后也归女儿所有吗?谢谢!
2024-11-18 16:34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买卖和贷款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转移、债务承担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房产是双方婚前购买,并且婚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后,房产价值达到100万元,且房产已由女儿与女婿共同拥有并按揭贷款购买,那么这100万元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或者财产为特定一方所独占。 因此,在考虑离婚时,您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房产的价值部分或全部分配给对方,从而实现对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 最后,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