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原单位没了,协议甲方是职工养老保险局(劳动局),政府担保。该找谁?求答复。
回答数:73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寻求有关的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处理这个问题。由于您提到的是“原单位没了”,这可能意味着您不再属于原来的用人单位,因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在这种情况之下,您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可能需要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养老保险缴纳或领取养老金。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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