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日领的结婚证,年底过门,男方付首付买了辆车子以及给女方一万块钱作为彩礼,结婚第二日女方替男方还债2万,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需要归还男方给的彩礼吗?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归还那两万块钱吗?
17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或车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该车款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如果是个人财产,则由一方自行承担。 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彩礼是婚前给予对方的一种财物,旨在表达对婚姻的尊重和承诺。但如果双方没有正式结婚,或者结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婚姻无法继续,彩礼一般不予返还。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彩礼是否需要归还,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