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援助热线你好:我曾经帮朋友担保了一次借款,在担保期间朋友一直都在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他们于2017年9月日21日到青羊区法院达成了一个调解协议,认定了借款人欠款390万元,期间借款人一直都在还款,他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借款人也一直都在还款,并没有违约,后来被借款于2019年到青羊区法院起诉我们担保人承担390万元的还款义务,当时我们并不知道情况,原告将我们以前签的律师委托书(本来是用来做股权转让的委托书)帮我们请了律师达成了调解协议,(我妻子的律师委托书根本就不是她本人签的)由我及妻子承担这部分还款义务!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2020-12-0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