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闪婚认识一个多月就结婚了。因为対方出轨现在我自己提出离婚,而且对方在婚前从事的工作上有欺骗行为。现在男方要求同学离婚条件是退还包括第一次上门给父母家人的红包,以及婚姻存续期间花在我身上的钱,及买手饰的钱,但是手饰他自己拿走了。请问这笔我要全退给他吗?这笔钱是算赠与的吗?
回答数:593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过高可以予以分割,可以提出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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