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期间和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2019-11-21 14: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区别是:适用对象、援用主体、法律效力以及期间性质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   (1)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   (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3、法律效力不同。   (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2)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4、期间性质不同。   (1)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2019-11-21 14:56: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561今日律师解答 49889

相关推荐
买的商品没有生产日期该怎么赔偿 1回答
不想在碰网赌了欠10万怎么还 1回答
没有开庭之前可以追加保全吗 1回答
特别困难的被告可否免收诉讼费保全弓山? 1回答
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律师 1回答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人事,交了2000端口费,离职之后不给我了,应该怎么办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滴水贷逾期被起诉为什么会被派出所叫去谈话 1回答
商铺租赁合同涉及拆迁这一块需要怎么写? 1回答
漳州聚仁人文是否合法 1回答
我问下,我们车从西往东,那个车从南往北,我们车已经过那个路口了。交警给我们车判全责,怎么办 1回答
福利彩票05905合法吗 1回答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1回答
两个14周岁孩子打仗被派出所处理 1回答
美团合同诈骗如何投诉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