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居民,我的房子租给了传销,但我并不知道租客是传销,后来租客被打传办的人抓住了,联系我们,要交罚款。我想问下不知情的情况下要交罚款吗?最低交多少啊?
2019-07-05 11:3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