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原房东2017前签订了租房合同,2019年2月17日到期,租金付三押一的方式支付,每月4000元,2019年合同到期后,又续了一年至2020年2月17日,租金是每月4100元,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了12300元的租金,2017年支付的4000元押金没有退。今年4月左右,房东要卖房,后来我把房东的房子买了下来,现房产证办下来了,产证起始时间2019年4月13日,请问房东该退多少房租?
回答数:341
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进行退还即可。按照最后的签订合同日期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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