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客,在2020年3月19日的时候和房东签下租房协议押一付三,在6月份时候我提前交了下三个月(6-9月)的租金,但在6月末时候本人工作发生了变动,因此和房东谈妥需要转租,自己找到转租人,房东和其重新签合同即可把我剩余的房租退还。在转租过程中遇到了A,A拜托我租给他我合同内交房租过的日子(6-9月),因为房子一直空置着我同意了。后续在A住宿快到期时,我提前发转租消息,找到需要租房的想要看房,咨询A,A说有洁癖不愿意被人看房子,直接搬离了,搬离过程中被物业闯进来说是违章需要拆除(阳台装了马桶,房间里装了个油烟机),于是房东对我有所扣款,我认为这是A造成的经济损伤。现在A将我告上法院我该怎么处理
2020-11-07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