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企业由事务所接管正在资产清算期间,但没有宣告破产,其他员工已解散,留下两个人在清算组一起做清算,这两人工资由事务所清算组发,一人在单位突发病死亡,救治超过48小时。亡者在单位工作27年。请问家属和孩子9岁能申请哪些补偿或赔偿,还应该有哪些权益可以申请。是否能申请,孩子满18岁前的抚养费,丧葬费,抚恤金,48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哪些可以申请
2019-07-05 17:3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在48小时救治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话可以申请一次性伤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