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村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个法院提交诉讼
20天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是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村的居民,则该案件应由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村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外地居民,则该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村进行离婚诉讼时,应向被告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如为常住人口)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为本地人,则应在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宅村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为外地人,则应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人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