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买了一辆车,贷款十六万,银行发卡里面却贷了176000,说多出来的是两年的利息(而银行并没有这么一说),针对这一万多有歧义。我们不愿意去办抵押手续。贷款公司随后打人抢车。并叫我们去结清所有贷款。我们只愿意结贷的16万,贷款公司不允许。车一直在他们手上。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2024-07-17 19:17首先,您应该与贷款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与贷款公司沟通,要求他们退还超出的款项,并赔偿您的损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寻求帮助。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贷款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返还超出的部分款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与贷款公司和银行的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权利和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到保险公司的帮助,以减轻可能的经济损失。 最后,强烈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