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一个案例、当事人女儿已经过世5年、当初女儿的儿女也没通知她、也就是外婆也没有享受继存得到女儿的一切财产、想咨询请问她母亲能否可以维护自自身的权益!因这么多年她外孙他们对她从不管不问!
2024-07-08 14:1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女儿去世后,其财产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外婆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利要求继承女儿的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儿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如果外婆在女儿去世后五年内没有得到应有的继承份额,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1. 首先,外婆可以与外孙及其家人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2. 如果协商无果,外婆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继承权并判决相应的遗产份额。 3.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考虑到外婆可能因外孙未通知而不知情,她可以主张自己是在最近才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从而争取诉讼时效的延长。 建议外婆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