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酒席,没办结婚证,彩礼6万,在一块生活两到三个月因感情不和分开了,至今有三年多,男方向法院起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又撤诉了。如果要是再婚的话之前的彩礼也要返还吗?又或者说跟现任办理结婚证,之前那家会不会追究?
16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一般法律规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已经与前夫离婚,并且在三年内再次尝试重新结合,这意味着您与前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结束。因此,如果您选择与现任配偶结婚并共同生活,则先前支付的彩礼不应被视为返还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前夫对您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他有权要求您返还这些款项作为赔偿。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争议。 另外,如果您的前任配偶继续寻求返还彩礼,您应该确保自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不当行为。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调解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总之,虽然您与前任可能存在一些纠纷,但最终决定是否要返还彩礼以及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应由您个人来决定,并且您应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