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没满二年二手房做了他项权证,后来在过户前房东有了债务,请问我是否有优先受尝权?

2020-11-16 19:2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权人若无此权利,抵押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2020-11-16 19:23: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155今日律师解答 45834

相关推荐
想要离婚一直都联系不到对方要怎么办 1回答
车辆损坏期间的交通费 责任方应赔付嘛 1回答
劳动合同到期3个月仍在继续工作,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1回答
事故车发生交通事故又继续开了一段距离 1回答
手机通讯录被他人盗取违法不 1回答
两个子女去世一个政策 1回答
99万嫁妆离婚分财产 1回答
`抚养费能不能自动存取款机打给对方 1回答
买没满二年二手房做了他项权证,后来在过户前房东有了债务,请问我是否有优先受尝权? 1回答
按照装修合同超期3个月左右,合同赔付总款的百分之1每天计算,有家电损坏,官司能赢吗 1回答
离婚女户口回娘家,有地,土地确权以后,是不是就没有土地了 1回答
起诉离婚最晚什么时候下传票 1回答
车把窑厂高压电线搞段了,造成窑厂停产,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1回答
一个人摔倒了,另一个人不小心踩到了责任在于谁 1回答
你好!本人老公江西人,在重庆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从2米高的地方跳下去,然后就回江西就医,现在184医院要我们出示证明,证明没有第三方责任,才给我们报销医药费,我们是自己摔倒的,去哪里去证明,医院的入院记录就只写了2米高跳下,我出院的单子上,就是写的不小心踩踏脚,从2米高跳下,她们医院的医保局就不给我报销,要我出示证明,没有第三方责任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