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个问题,就是我是二婚男方也是二婚,结婚前买了一个戒指,共给了4万块钱,买家具家电花了一万多点,婚后给他6000千,在花花家里总共有两万多,结婚3个月左右他没挣一分钱,现在我怀孕了他还动手给我,我不想过了想打掉孩子离婚,他不管让我自己去医院,想离婚我还得给他钱,请问我是否要在给他结婚前给我的那钱,要是还得给他那我过这几个月和怀孕打胎所受的罪一点都不算么?我不想过,但让我在给他钱我不甘心,我到底该怎么办?谢谢
2025-01-25 23:06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财产分配问题。由于双方都有过错,且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您需要考虑如何公平地分配这些资产。例如,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补偿金,用于弥补您在这段婚姻中遭受的损失。 抚养权问题。如果您决定终止这段关系,并打算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那么您需要明确表示不想要孩子,并请求法院判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您还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经济状况分析。在离婚过程中,了解并评估您的经济状况非常重要。您应该详细列出所有收入来源(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以及支出项目(如房租、生活费、医疗费用等)。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在离婚后面临的财务压力。 法律援助。考虑到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帮助您理解和执行法律程序中的各项规定。 请记住,任何涉及金钱和法律事务时都需要谨慎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