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赵女士合办了一个英语学习班。口头合同约定学费7:3分配。我负责教学,她负责招生和提供教学地方。 今年3月我突然得病住院不能上课,我请了一个老师代课。课时费按理我应付,但我在病中,赵结算了3、4、5月。7月份,我又重新和我请的老师一块上课。 10月份,我问赵费用怎么不结算,她说要按课时费算。 问题出在这个老师赵替我垫付给她的课时费低。赵认为她应该得这个差价。我表示不同意,应按合同算。 迄今也没说通。我雇的老师的钱也无法付给她。 请问律师:我起诉赵“违反合同”可以吗?我们的口头合同履行了两期,有法律效应吗?
2024-07-20 02:3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争议点。首先,根据您的陈述,您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一个口头合同,其中约定了学费的7:3分配,并且您承担教学工作,而赵女士则负责招生和提供教学地点。 然而,在您的叙述中,您在生病期间聘请了一位教师来代替自己授课,并支付了相应的课时费。这似乎表明,虽然您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合作,但在某些方面,您们的合作关系可能并不像您所描述的那样紧密。 其次,您提到赵女士提出要求按照课时费计算费用,这意味着可能存在对您们之前达成协议的理解不同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就具体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至于是否能提起诉讼以“违反合同”,这个问题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规定,您可以据此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则需要考虑其他情况,如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等。 最后,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即使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如果您们之间的合作符合商业惯例和社会习惯,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合同。因此,尽管口头合同可能不如书面合同那样正式,但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谈判。尝试与赵女士进行协商,试图找到解决方案。 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你们愿意,可以考虑签订新的合同或终止现有的合同。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