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配偶以前是一名军人,我们2002年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现在10岁了,2010年贷款购房一套,还款期限为30年,2016年他选择自主择业退出现役,2017年春节我们用他的退役金作为首付在老家西安代款买了第二套房。结婚至今我二人一直因性格不合,及家庭背景差异,屡次发生矛盾甚至家暴,为了儿子我一直都在委屈求全,时至今日我对这段婚姻和这个家庭已经完全丧失信心,为了能给儿子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我决定和他离婚。我想了解一下儿子的扶养权的归属及夫妇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有离婚的法律程序。谢谢!
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提出的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法律程序的问题,需要具体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首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则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可以依法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可以先自行评估并记录下各自财产的价值,并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和分割方案制定。 最后,关于离婚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哪些是可分割的财产,哪些是不可分割的财产。 总之,面对婚姻中的困难与挑战,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也是非常必要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