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老公在认识我的时候就隐瞒他一直没有工作没有存款的情况,编造他在某私企工作,有税前三十万的年收入,有三十万存款的谎言,与我家达成婚后一起买房的协议(首付我家出3/4,公积金各贷60万),一直到婚后半年我才发现他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没有公积金没有固定收入的真相,这是否算是骗婚的行为,离婚是否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
2019-07-11 11:22您好,没有精神损失费,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