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不能协议离婚,领证2008年,是否分居,婚后财产,孩子11岁 6岁
2025-07-22 00:37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关于分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长时间分开居住,且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可以认定为分居。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你们确实因为某些原因长时间分开生活,并且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那么可能符合分居的条件。 关于婚后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对于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取得的合法收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婚后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保护和照顾的义务。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另一方,则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