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没有儿子,就一个女儿,后来过继一个儿子,当时的房子,土地,经过村委会已经过继给这个儿子了。现在土地,房子都要拆迁了,现在我老妈还有机会争取一分财产吗?
2024-12-25 15:0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母亲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她就有权利参与遗产的分配。在您提到的情况下,由于您母亲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因此她有资格参加遗产分配。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获得遗产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法定继承权。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被继承人生前未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法定继承权将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您母亲曾经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并且该协议中涉及了对她的照顾或抚养,则可能会优先于法定继承权。 其他继承方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影响遗产分配。 综上所述,虽然您母亲可能有资格参与遗产分配,但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