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以下是案件事实: 2020年12月11号,我和我的合伙人们本来约定签署股权变更协议,其中关键内容包括①我持有的股权从20%变更为5%,②退还注资额,③分红问题(但是没有标明利润分配期间)。 但是由于双方11号有事,没有签字。 2020年12月11号—21号,公司因为我的营销手段,盈利了40万。 2020年12月21号,我和合伙人们签署了股份变更合同,但是落款的时间是11号。(再强调一遍,合同里没有明确标注11号-21号利润分配的问题,而且40万的盈利主要是我的功劳) 补充:11号之前,我和合伙人还约定了:更改股权比例之后,我可以拿到直播间10%的佣金。但是在签署的合同里并没有写
2020-12-23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