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要咨询一下,我今年3月1号开始在一家食品厂做搬运工,在10月19下午老板娘开会说生意不好做到本月底要采人,做到今天下午老板把我采掉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可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回答数:428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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