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像你咨询一下离婚方面的信息,我跟我老公2015年九月份结的婚,期间没要一分彩礼钱,也没买太多东西,就买了一张床和一些我穿的衣服,结婚是嫁到他家再后来到我家住的,结婚后我生孩子之前他就没上班,生孩子和孩子到现在的一切费用都是我家出的,生孩子是剖腹产, 包括他的费用一些也是我家出的,他出的只是一小部分的钱,今年四月份他爸爸过世,过世时一分钱都没有,我娘家爸爸出的钱事后还是把这个钱还上了,上半年我婆婆去给我带了两个月小孩,后来因为她就讲说我们没拿出钱来给公公安葬,我们就吵了一架,在结婚之前他造的房子,欠了六万多,别的还欠了两万多,到现在还欠六万,如果我提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吗?
2025-03-21 06:4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丈夫已经结婚,并且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子女。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提到具体的协议或者约定,因此在离婚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财产分割。 结婚前购买的财产,如您提到的床上用品和衣物等。 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 在婚姻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债务,例如为他人偿还债务等。 此外,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等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