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济庭尊敬的法官同志,您好! 我今天的问题是:在别人欠我的20万元我起诉后,法院进行了欠款人的工资保全。每月给他1000元生活费。我想不通过欠款人再继续执行增加10万元的利息,可以吗?这样符合法院的程序吗?
12天前尊敬的法官同志,您好! 关于您所提及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要求减少或者免除债务利息的请求,并且该请求基于合理的理由(如债务人有困难支付利息等),则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被支持的。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是否有合理的原因支撑您的主张; 你与被告之间的合同或协议是否有明确规定利息计算方式; 债务金额是否巨大; 如果您确实认为存在上述情况并希望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详细阐述您的理由。同时,考虑到法院的审理流程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联系法院了解具体的处理程序和步骤,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期待您的进一步反馈。 祝好, [您的姓名]